2022ODI備案登記境外主體類型(全國代理)
| 更新時間 2024-09-21 10:3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9006616771 聯系手機 19006616771 聯系人 邱先生 立即詢價 |
2022ODI備案登記境外主體類型(全國代理)
ODI備案各層級境外持股實體的考慮
1、現有股東的第一層級境外持股實體
這一層級的離岸區域選擇BVI更常見。但是,如果擬設立的境外實體需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例如需映射境內已實施股權激勵計劃下的有限合伙形式的員工持股平臺,典型情況見于新三板摘牌企業),該有限合伙通常設在開曼,且該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實體需設在開曼。
設置該層級(上圖為簡化示例,實際中基于多種考慮,可能在上市主體上方層級存在多個離岸公司)而非現有股東直接持有上市主體股份,有利于現有股東未來進行資產出售的靈活性,可以通過間接轉讓該層級離岸實體的方式處置其于上市公司的權益。
2、上市主體
多數紅籌架構選擇開曼(也有選擇百慕大(Bermuda))作為上市公司注冊地。將來轉讓上市公司股份時,除非相應股份登記于上市公司股東名冊的香港分冊,該轉讓原則上不會涉及香港印花稅。
選擇BVI作為上市公司注冊地也并無障礙,只是先例較少,與BVI在香港被批準作為獲接納的海外司法地區的時間相對較近有關。
3、下設層級
通常上市主體下加設BVI公司和香港公司,未來上市主體可通過處置BVI公司股權的方式轉讓香港公司股權,不涉及香港印花稅。
加設香港公司并通過香港公司直接持有境內權益,未來境內公司向境外母公司分紅時,香港公司有機會根據內地和香港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適用5%的優惠稅率。如果不設香港公司,由離岸公司作為境內公司的母公司,則適用10%的預提所得稅稅率。
(三)37號文外匯登記
境內個人股東在境外成立的第一層離岸實體,構成《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37號文”)項下的“特殊目的公司”,境內個人需就特殊目的公司向境內銀行辦理37號文外匯登記手續。
實際操作層面,不同地方的不同銀行,對于37號文登記所需文件資料的要求有所差異,銀行工作人員對于該登記業務的熟悉程度和操作經驗也有所差異。一般來說,如果企業選擇有較多業務往來、對其情況比較了解的銀行,適時與銀行進行詳盡地溝通,將有助于提高辦理37號文登記的成功率和效率。
以往信托結構辦理37號文(再早一些為75號文)外匯登記有一定困難,企業上市之前采納信托結構的較少,有些是在上市之后轉換為信托持股。當前信托結構辦理37號文外匯登記較之前略微寬松。
(四)境內機構境外投資(ODI)手續
境內機構的境外投資手續,常被稱為ODI手續,是指境內機構(而非個人)進行境外投資包括在境外設立公司、合伙企業等實體時,需辦理的核準或備案、登記手續。
根據《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1號)及相關法規,考慮到上市架構內實體注冊地不處于敏感國家或地區。
假定上市主體不屬于敏感行業、所需境外投資額在省級備案上限內即3億美元以下,機構股東需向省級商務部門和省級發改委辦理ODI備案手續。備案手續完成之后,需要根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在銀行完成外匯登記手續。
ODI手續能否成功辦理及難易程度,受宏觀政策層面的影響較為明顯。不同地方的備案主管部門,把握的尺度和要求也不盡相同。如果企業能夠本著誠懇、務實、審慎的態度,適時與備案主管部門進行詳盡的溝通,將會有很大幫助。
如果取得ODI確有障礙,企業也能夠盡早識別,并積極尋求備選方案,采取變通的出境方式(如上文所述)、或者與無法出境的機構投資人就權益暫留在境內或者妥善退出達成一致、或者轉而考慮H股模式等,在平衡和兼顧各相關方利益的基礎上,找到適合的路徑、實現成功上市。
以上根據騰博國際邱先生實際辦理經驗撰寫,詳情可點主頁私信咨詢。
專業服務機構推薦:
關于騰博國際,自2005年成立至今,依靠精英團隊、深厚資源、精準服務,成功為上萬家企業及個人提供優質的金融與商務服務。前海招商合伙人,以自貿區為起點,聯通粵港澳大灣區,輻射全國,覆蓋全球,現已成長為全球一站式企業高端服務提供商,擁有豐富的經驗與社會資源,主要辦理業務為前海企業入駐與續簽、各類公司收購、變更、全金融牌照申請、會計審計業務、香港海外移民、綜合金融服務和許可審批,歡迎咨詢騰博邱先生。
聯系方式
- 電 話:19006616771
- 市場業務負責人:邱先生
- 手 機:19006616771
- 微 信:19006616771